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关于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其中,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由全体党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受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会,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 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
党课,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关于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关于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关于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关于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