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药店连花清瘟单盒卖百元#话题冲上热搜引发普遍关注,同样售价飙升的,还有布洛芬缓释胶囊、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等清热镇痛药。针对此,广东、天津、浙江、北京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相继发布提醒告诫书,明确严厉打击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药品不是普通商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随着各地相继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人们对防疫相关药品的需求出现了一波小高峰。多地药品企业已经表态坚持不涨价、不停工,全力稳生产、保供应。却也有个别经营者看到了其中的“商机”,他们或囤积居奇、或哄抬物价、或捆绑销售,种种乱象既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又严重扰乱药品市场秩序,干扰防疫大局,于法不容、于情不合,必须坚决予以打击。
严厉打击哄抬药品价格乱象,监管执法要“长出牙齿”。《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违反相关规定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的罚款。此次各地发布的告诫书中,不仅条分缕析列明价格行为“禁区”,更直接点出了处罚措施,堪称“长着牙齿”的告诫。如何将监管落到实处,提升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还需要相关部门在具体执行中下功夫。一方面,加强对线上线下药店、生活用品店的巡查力度,对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处罚,畅通群众投诉维权通道;另一方面还要警惕并严防一些蹭名牌的假药或假冒防疫物资趁机流入市场。
铲除哄抬药价乱象滋生的土壤,重在保供稳价,守好群众“药箱子”。涉疫药品的需求刚性高、价格敏感度高,不能单靠供需关系来决定市场价格走向。面对群众短期内迅速增长的购药需求,各地各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及时组织各方面力量,加快提高必备药品、防护用品的生产、采购、销售效能,如支持医药用品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采取多种措施组织货源、稳定价格、保障供应。充足的货源、稳定的药价,是群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和疫情作斗争的底气所在,信心所在。
据悉,北京市药监局日前宣布,每日投放市场连花清瘟颗粒和胶囊40万盒左右,此举传递出强烈信号,我们有条件有能力有办法保障群众“药箱子”。监管部门铁拳治乱、相关药企加强自律、“药箱子”保供稳价、群众理性购药,如此标本兼治,哄抬药价等行为自然就没了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