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进一步挖掘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系统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和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通知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抢抓2022年春节、元宵节等消费旺季契机,开展“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参与消费帮扶,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和“就地过年”部署前提下鼓励脱贫地区县域旅游消费。
通知要求,要做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有序调配公共运力,打通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绿色通道,便利终端“家门口”消费。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调动消费帮扶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