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走的道路行不行,关键要看是否符合本国国情,是否顺应时代发展潮流,能否带来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社会稳定,能否得到人民支持和拥护,能否为人类进步事业作出贡献。
—习近平
“不看广告,看疗效”,民主必须真实、管用,若不能转化为善政,为人民造福,即使有再华丽的外衣,再漂亮的包装,也是可疑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全国人大根据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先后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现行宪法部分内容作出重要修正。图为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新华社记者 王晔/摄
致善政的“治理型民主”
当代西方学者反思“自由主义民主”出现的种种问题和乱象,指出“不能回应民意的民主是无效的民主”、“理想的民主是选民对政治议程的最终控制”,良治社会有赖于国家治理能力。
中国民主恰恰在实现良治目标上具有显著的效能和优点。中国的民主是一种致善政的“治理民主”,它有三个要素:社会充分参与—国家自主性回应—负责任决策及其有效执行。“治理民主”不但重视政治过程的民主,更强调民主政治的结果即“良政”。
有活力的“效率型民主”
“民主集中制”让中国充满活力又极具执行力。它既强调充分发扬民主,从而激发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又重视正确地集中——在民主基础上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决策并付诸实际行动。这是把“多种声音”合奏为“一首乐曲”的艺术,能够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分散主义,科学合理而有效率。
民主集中制,既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也是中国宪法中规定的各级国家机构所遵循的原则,还是一种决策的原则,体现于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正越来越程序化、制度化。
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建议。图为民法典(草案)征求意见网页截图。
汇众智的“动力型民主”
邓小平有句名言: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可以说,没有民主,就没有中国奇迹。通过政治、经济等全方位改革扩大民主,激发亿万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展生产力,让人民真正参与到改革和社会建设当中,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现代化建设提速的重要原因。
中国坚持以发展为人“赋能”,持续扩大“对人的投资”,为人民自由发展提供更多可能性。与之相伴的是,自由拓展带来生产力的进一步解放,以及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增加,为国家发展注入推动力,实现了发展与自由的相互促进与转化。中国梦,为14亿多中国人追求民主自由和发展人权事业描绘出崭新愿景,也将激发人民贡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
截至2020年12月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24件,修改法律75件次,作出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33件。图为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或修订的部分法律单行本。
可检验的“系统性民主”
评价一种政治制度是否民主、先进,并非易事。中国领导人提出了“八个能否”民主标准:国家领导层能否依法有序更替,全体人民能否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人民群众能否畅通表达利益要求,社会各方面能否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国家决策能否实现科学化、民主化,各方面人才能否通过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执政党能否依照宪法法律规定实现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权力运用能否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
“八个能否”标准总结了中外民主政治发展的经验教训,反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系统性,是综合的、发展的、实效的民主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