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07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机场、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新京报讯 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级预算调整方案。其中,依法批准北京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07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的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此次预算调整后,2019年北京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规模由5050.38亿元调整至5148.58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总规模由1381.37亿元调整到2350.62亿元。调整后市级预算收支平衡。
今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19.4亿元
会议依法批准北京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1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12.3亿元,专项债务6407.1亿元,与财政部核定限额及结构保持一致。
依法批准北京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规模11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32亿元,专项债务975亿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等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新增债务将突出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推进疏解非首都功能、新机场、副中心建设、“三城一区”建设等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同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依法规范举债,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防范资金链断裂带来“处置风险的风险”。将部门预算与债务预算总体考虑、统筹安排,将适合发债的成熟项目提前纳入债务计划,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对项目规划不稳定、资金需求不实以及当年不能确保支出的项目不予安排额度,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
北京政府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
记者了解到,2015年至2017年,北京累计发行置换债券2195.42亿元,用于置换存量政府债务,规范了政府债务管理,缓解了政府当期偿债压力,降低了利息负担。同时,2015年至2018年累计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785亿元,其中2018年发行566亿元,平均发行利率3.36%。
市财政局负责人表示,这些债券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战略,补齐城乡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环境整治和生态保护等领域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撑。通过政府适度举借债务,形成了大量的优质资产,促进了北京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2018年末,北京的政府债务余额4248.89亿元,比上年增长9.6%,远低于当年国家核定的政府债务限额。总体看,北京政府债务规模适中、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