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现在脱贫攻坚到了最后阶段,各级党委和政府务必保持攻坚态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经过连续奋战,辽宁现行标准下的8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1791个贫困村全部脱贫,15个省级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辽宁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出台了《关于巩固脱贫成果推进接续减贫的意见》,提出坚持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变、坚持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不变、坚持五级书记抓扶贫不变、坚持“双组长”责任制不变、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不变、坚持已摘帽省级贫困县党政正职相对稳定不变、坚持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帮扶机制不变、坚持各级帮扶力量和帮扶关系不变、坚持各级扶贫投入力度不变。在总结脱贫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将保持高昂的攻坚精气神,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依然艰巨,决不能松劲懈怠。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相对贫困还将长期存在。已经脱贫的人口“三保障”问题基本解决了,但稳定住、巩固好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遇到重病、重大灾害、意外事故等都有可能返贫致贫。这就要求我们绷紧弦、加把劲,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人口提前加强针对性帮扶,坚定不移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好。
为此,辽宁出台了《辽宁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按照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分级预警和分类帮扶相结合、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外部帮扶与自主发展相结合五项原则,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对全省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户籍常住人口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帮扶、保障“四位一体”的防贫工作机制,及时将新发生或返贫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确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与此同时,我们大力促进发展特色产业带动群众增收,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确保高质量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脱贫攻坚的最后阶段,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通过持续努力推进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为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更大贡献。